宗旨

香港胸肺基金会于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成立于香港。根据基金会章程的规定,本会的宗旨为:

  • 协调和联络香港各界对呼吸疾病的病因、诊断、预防和治疗感兴趣的组织、企业、协会、学会、研究所、法定团体和其他管理部门和个人,共同为减少呼吸疾病的致病率和死亡率作出努力
  • 筹备、推进、培养、发展和协助医疗专业界和其他相关人士对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因、诊断、预防和治疗展开研究,并帮助他们获取、发布和应用该领域的知识和信息。
  • 为了促进本基金会宗旨的实现,鼓励、激励和援助呼吸领域的研究和针对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因和治疗而开展的调查。
  • 激发公众对呼吸系统疾病及相关病症的预防和治疗方面的兴趣,提供相应的公众教育,并协助香港医学专业人员及时获知与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相关的临床和科研领域最新进展和方法。
  • 鼓励、协助和安排临床医师、医技人员、科研人员、学生等到香港来研究和学习、或教授和演示与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因、诊断、预防和治疗相关的理论和实践。
  • 鼓励、协助和安排临床医师、医技人员、科研人员、学生等到国外参加学术会议并从事研究、学习和进修,以掌握与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因、诊断、预防和治疗相关的最新方法。
  • 授予奖学金、捐赠、补助金、津贴,向学校、大专院校、教育性商业机构、学生和希望进修健康教育和推广的人士提供援助(资金或其他形式),表彰那些对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因研究、诊断、预防和治疗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 向学生、临床医师、医技人员、科研人员和其他从事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因、诊断、预防和治疗方面的研究和学习的人员以及教授和演示专业技能和方法学的人士安排和提供资金援助,设立奖学金并提供捐助。
  • 与香港和海外其他与本会有着共同宗旨或相似宗旨的团体或组织开展合作。
  • 对香港和海外其他与本会有着相似宗旨的联合会、机构和组织(无论其是否为法人组织)开展以下活动:创建,资助,扶助,合作,合并或兼并,捐赠或成为其成员,控制,管理,监督,贷款或提供资金援助或提供其他援助。此类活动当禁止这些联合会、机构和组织将其收入和财产在其成员中进行分配。
  • 鼓励、安排、推动、建立、支持和管理诊疗设施、疗养院、诊所、医院和其他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提供救护、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专门机构。
  • 推动、安排、培育、开发、建立和协助专门机构,为完全或部分不能自理呼吸系统疾病治疗所需费用的人士提供住院或康复服务,并为这些人员提供适宜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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